新华网重庆6月2日电 重庆“4·2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已查明,中建七局第五建筑公司重庆分公司未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是直接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该公司被重庆市政府责令退出重庆建设市场。
4月23日8时10分,重庆渝运集团北碚分公司一辆中型客车行至北碚区水土镇长生桥施工路段时,冲垮桥面左侧护栏、坠落于桥下,导致26人死亡、6人受伤。
根据对此次事故的调查,中建七局第五建筑公司重庆分公司作为“水北路”整治工程的施工单位,不仅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事故路段施工时,未设置规范的警示、限制标志,未安排专人在施工现场值守、控制施工现场交通秩序,致使该路段的交通组织处于无序状态。
为此,重庆市决定由重庆市发改委牵头对中建七局第五建筑公司重庆分公司在重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进行清理,并责令其退出重庆建设市场。
此外,北碚区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湧因同意将“水北路”整治工程发包给中建七局西南分公司,然后又默许西南分公司将该工程委托给中建七局第五建筑公司重庆分公司建设,被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北碚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张登财因违规将“水北路”整治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中建七局第五建筑公司重庆分公司,被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时,北碚区政府因对以上问题的失察及未认真督促北碚区交通局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重庆市市长王鸿举委托重庆市副市长周慕冰对其进行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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