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我国首部关于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地方立法在重庆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的“高温关怀”从过去口号式的鼓励开始向制度保障迈出坚实的一步。
《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以日最高气温35℃为起点,将高温天气界定为3个标准实施分段保护,并强调劳动者在37℃以上的高温天气下工作,用人单位应根据高温天气程度,向劳动者发放每天5元至20元不等的高温补贴。
依法实行高温劳动保护,可能会带来当地用工成本一定程度的上升,而在极端高温天气下,还要付出部分停工的代价,能否依法开展这项工作,是对地方政府执政理念的一大考验。
尽管重庆此次立法实践获得一致叫好,但如何把高温劳动保护落到实处,也是各界关注的焦点。“办法”执行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劳动者不敢与用工单位“较真”,而目前劳动监察执法还存在很多障碍;规定发放高温补贴,企业可能会采取其他方式如减少奖金来变通;……这表明,高温关怀仅有制度安排是不够的,还应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单位及时责令整改,使漠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及时查处,同时应加大对劳动者维权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
酷暑天气即将来临,愿越来越多的地方用因地制宜的高温立法和相关的劳动保护措施,为高温下的劳动者撑起一把“遮阳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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