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小刚)“徐××……如你过期不缴水费,造成本院停水,与我所无关,若停水,后果自负。”这几天,家住西安市青年路83号的住户徐师傅心里特别郁闷,自己欠了所在院子7.8元水费,加上公厕的平摊水费3元钱共计10.8元钱。
记者看到,这9张催费单都用大纸打印出来,并盖上了莲湖路管理所的公章。
徐师傅认为,小区公厕的3元水费已经公摊在住户的正常水费中了,所以没必要再单独缴纳。至于7.8元水费,他从未表示不缴,但是如果不缴纳公厕的3元钱水费,所在辖区的房地二分局莲湖路管理所就拒不接收。谁曾想,5月28日一大早,他便发现院子里贴满了这种催费单,“为了10元钱,莲湖路管理所采取这种行为,实在让我无法接受,我认为这是对我人格的不尊重”。
对于徐师傅关于公厕水费的说法,院子里其他住户也都纷纷表示赞同。5月29日上午,莲湖路管理所负责收水费的工作人员回电话,对于徐师傅提出的公厕水费已经公摊在居民正常水费里一说,对方称确有其事,之所以要加3元钱公厕水费,是由于正常水费加上公摊公厕水费的部分,仍不够社区所有水费,所以给每家加了3元钱。而对于9张催费通知单,工作人员说是由于以前贴了很多次,都被人撕掉,而且该业主一直拒缴3元钱公厕水费,所以才一次性贴了9张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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