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东海6月4日电 为发挥广大党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江苏省东海县在农村党员中严把“定、签、查、评”四关,深化党员承诺制度,促进新农村建设。
一是逐个“定”承诺。
全县366个村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要求讨论形成共识,由党员个人自愿提出承诺事项,能做到什么就承诺什么,能做到几条就承诺几条,由村党支部逐人逐条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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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党员“签”承诺。
各村党支部组织所属党员进行理论学习,提高认识,让广大党员自觉参加到签名承诺活动中。《党员承诺书》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党员承诺的事项正式确定后,以村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在承诺书上签名,逐一登记备案,并将党员的承诺事项、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等在公开栏上向群众公布,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时刻提醒党员兑现诺言。
三是跟踪“查”承诺。
为避免承诺流于形式,出现“承”而不“诺”,“诺”而不“践”等情况,真正使承诺制成为发挥党员先进性的有效载体,村支部在组织生活和日常会议中,及时提醒党员履行承诺,并指定专人、设置专簿记录党员履行承诺情况。同时,在全县24个乡镇成立80个专门督查小组,深入到366个村支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问效”。今年以来,未兑现承诺的58名党员,分别被口头提醒27名、批评教育14名、限期改正11名、诫勉谈话6名。
四是民主“评”承诺。
各村支部结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对承诺制实行一季一提醒,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评。年度考评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按照党员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委会提出意见、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考评结果及时公开并报乡镇党委,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东海县各乡镇党委把党员承诺制度作为考核农村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截止目前,全县有27560名具有践诺能力的农村党员干部承诺各类事项29120条,占农村党员的84.3%;已兑现18589条,兑现率达63.8%;正在实施的有8021条,占总承诺的27.5%。(李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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