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刘泰山)今日,S延边路和吉林敖东发布公告称,因为在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的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日前公司已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两公司分别被初以50万元和3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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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证监会对S延边路处以5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郭仁堂和公司董秘张洪军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和5万元;对吉林敖东处于30万元的罚款,对董事长李秀林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证监会对此表态,“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一事,是券商借壳上市第一例,涉及数家上市公司,涉及“延边公路”股权分置改革,涉及重大重组事项,情况复杂,证监会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法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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