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上确立“以人为本”的人口观
本着人口控制的最终目的并非是为了少生多少人的基本认定,要求在人口管理中从人的本性和需求出发,关心人、尊重人、激励人;人口控制不应该损害,而应是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是人口管理的主体而非工具,要考虑人的各方面的需求,调动人各方面的积极性。
工作内容上实现“小人口”与“大人口”的有机结合
调控人口数量——严格现行生育政策,继续控制出生人口规模,降低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使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更替水平以下,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对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奖励和帮扶,以“少生快富”稳定低生育水平。
提高人口素质——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加强出生人口素质的监测,加强对育龄群众与婴幼儿的生殖健康服务。改革卫生医疗体制,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整合农村卫生、计生资源,加快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救助制度,解决群众看病难、就医难,提高群众的健康素质,提升平均预期寿命。提高人口文化素质,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巩固基础教育成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
改善人口结构和分布——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力度,继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开展现代生育文化建设,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统筹人口分布与生产力布局,使人口在城乡、区域间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特别是要以推动农民的市民化来缓解农村人口压力,增强城市化的人口支撑,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
推动代际、群际和谐——保障老龄人口特别是农村老龄人口的基本权益。以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未富先老”人群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研究,了解他们的心理走向和发展需要,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充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计生人口群体、流动人口群体、农村贫困人口群体、民族地区人口群体的和谐发展,把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进管理,保证他们在遵守计划生育的同时也要成为计划生育成果的分享者,要努力通过计划生育这个抓手实现自我发展,以“小人口”目标的实现推动“大人口”目标的实现。
操作模式上确立“一中心、两层次、多主体、全方位联动”的运行模式
即:在“和谐人口”建设中,要以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为中心推动力量。在狭义层次上,要依靠各级人口计生网络,按照省委要求,确定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规定目标。在广义层次上,要依靠各级人口计生网络,积极联动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形成整体合力,积极加以推动和促进。要发挥人口计生部门(网络)、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广大的人民群众三支主要力量构成建设主体。要发挥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宣传教育手段、群众自治手段等,共同推动。最终要以此来整合人口计生部门和非人口计生部门的力量,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要以此来拓展人口计生部门的工作领域和社会影响力,实现人口计生部门的职能拓展和职能转换,实现人口计生部门从解决狭义人口问题向解决广义人口问题的战略大跨越。
工作基础上确立社区基础取向
社区是人口群体分布的基本单元,一个社区就是由一群人口组成,人口工作的基础和基层就是在社区。推动社区的人口和谐,也就是推动了社区和谐。因此,要确立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工作基础取向,逐步把工作重点下移或下沉到社区。以社区为工作单位,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包括基层自治组织、计生组织、计生协会、妇女协会等建设,并加大对基层组织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完善基层的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和经常性工作机制的建设,让社区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以基层基础的巩固推动社区“和谐人口”建设,进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投入上从经费和政策两个方面加以统筹解决
“和谐人口”是一个比较宽泛的人口工作概念,突破了以往人口计生工作部门的职责,涉及很多相关部门,因此要按照“统筹解决”的要求,以社区为基础,在经费和政策上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合力。围绕“和谐人口”建设,形成比较完备的经费投入机制,整合不同渠道经费,形成合力,整合社区推进。对经费坚持捆绑使用,各计其功。作好政府不同工作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工作,构建以“和谐人口”建设为中心的完备的政策体系。做到既各负其责,又协同推进。
(作者系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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