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翔)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环保推进委第14次会议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动员大会上获悉,经市政府批复决定,上海将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力争2009年创模成功。
为了组织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1997年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
上海市委市政府历来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自2000年开始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本市创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创模期间也是本市第三轮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期。通过本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上海将基本还清环境历史旧账,从而为创模奠定扎实的基础。
对照国家32项创模指标,上海的环保工作还存在七大瓶颈和难点,其中包括污水治理设施和能力还有缺口、生活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能力存在较大的差距、机动车尾气污染还没有从根本上形成长效的控制管理办法、城市噪声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河道还存在黑臭现象;城乡环境存在较大差异、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尚未形成实质性的突破等。为了解决这些瓶颈问题,确保在2009年实现创模目标,市环保部门已经制定了四个方面的十项措施:
第一方面是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发展水平。具体措施是加快污水厂网建设进程,确保城市生活污水二级生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加快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
第二方面是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控制污染,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水平。具体措施是建立机动车污染控制长效管理机制,改善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加大噪声污染控制力度,将交通干线噪声降到70分贝以下;加大水源保护和建设力度,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加大河道整治力度,2009年全面消除黑臭,并确保国控断面水质不劣于来水水质。
第三方面是加强示范引导,探索城市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的有效途径。具体措施是加快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循环经济。
第四方面是继续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具体措施是加大城市卫生管理力度,整体提高城市卫生水平;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更好地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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