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注册可避免争议
鞠迎萦在百年职校做志愿者义务授课期间,领取了学校提供的每课时100元的交通补助,鞠迎萦每次的授课时间是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共4课时,补助为400元。这也引起了一些争议。
“既然是做志愿者,就不应该收钱。即使是交通补助,每课时100元是不是太多了。”一些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凡是在百年职校授课的志愿者教师,我们都会提供交通补助,而且标准是一样的,每课时100元。”王校长表示,2005年,学校成立之初,就制定了这项规定。
“学校的上课时间是周一至周五,因此教师的任课时间往往也是他们上班的时间,这些人可能会串休,来校往返时间很紧张。”王校长说,很多志愿者都是打车来上课。
“用难得的休息时间来我们这里义务授课,志愿者已经付出了许多,总不能再让他们自掏腰包,支付交通费用。”王校长说。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区志愿者工作委员会总干事袁媛。据她介绍,现在对志愿者的回报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精神上的奖励,即各种表彰、荣誉称号等;二是少量补贴,包括发放少量的报酬,即与志愿行为实际价值不成比例的低报酬,补偿志愿行为中的成本费用,比如交通费用、餐饮费用;三是政策性补偿,比如在考试中加分、优先考虑等;四是储蓄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时间,当志愿者需要服务时,优先向志愿者提供服务。
百年职校向志愿者提供交通补助,属于回报志愿者中的第二种。“补助的数额是否合理,就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袁媛说。
王校长认为每课时100元的标准并不高。他以自己为例,学校位于东城区朝内南小街,而他家在海淀区清华大学,这个距离,单程的打车费用是55至60元,往返正好100元左右。
百年职校的大部分志愿者都领取了交通补助,但也有一些人,比如在学校任教的澳大利亚大使夫人,最后把这笔钱又回赠给学校。
袁媛介绍,她所在的组织正在推动一项工作——社区志愿者注册。经过注册的志愿者,其志愿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受助人的反馈、志愿者组织评价等都将及时记录在案。
“这样,志愿者的志愿行为就处于志愿者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不但便于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而且也容易得到志愿者所在工作单位的认可和接受。”袁媛表示,经过注册的志愿者,因志愿行为发生纠纷时,由于有志愿者组织的明确记录作为佐证,可以避免或减少许多争议,能够有效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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