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电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4日透露,银监会已经启动向外资法人银行开放银行卡业务的具体操作程序。外资法人银行可根据银监会的具体要求和相关业务技术标准,申请开办银行卡业务,银监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受理和审批。
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承诺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规定,外资法人银行可以从事银行卡业务。中美两国第二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达成共识:允许具有经营人民币零售业务资格的外资法人银行发行符合中国银行卡业务、技术标准的人民币银行卡,享受与中资银行同等待遇。
这位负责人说,随着人民币零售业务的开放,外资法人银行拓展银行卡业务的需求是现实的。银监会已经启动向外资法人银行开放银行卡业务的具体操作程序。
央行日前发布的《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指出,我国将力争到2008年实现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户受理银行卡比例达到60%以上,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商户受理银行卡比例达到25%以上,全国大中城市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达到30%左右,重点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要全部可以受理银行卡,全国中小城市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达到10%左右。
据介绍,当前我国零售支付中现金交易比例依然偏高,持卡交易比例仍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数字显示,2006年我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80%的交易采用现金支付,非现金支付只占零售总额的20%,而在发达国家,现金交易比例较低,其中美国仅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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