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商报》报道“聚宝网”3名合伙经营者杨凤帮、梁芳盛、韦国富昨天因涉嫌诈骗罪被中级法院公开审理(5月26日A11版珠三角新闻曾作报道)。案涉3被告人关闭“聚宝网”,并携款潜逃,共骗取全国各地加盟商、客户的货款总计509.708万元。
发展加盟商滚动销售
起诉书指控,2006年1月,被告人杨凤帮、梁芳盛、韦国富、梁秋实(另案处理)成立深圳市思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邦公司)。
2006年1月开始,4人利用深圳市思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立的网站“聚宝网”(WWW.JOYBAO.COM)宣传该公司的营销模式,即向思邦公司订购36000元的商品,主要是手提电脑、手机、MP3等电子产品,成为思邦公司的加盟商。成为加盟商之后,每介绍一名客户购买3600元的商品,加盟商就可以得到200元的返利。
同时,思邦公司对购买产品的每名客户的订单进行排序,每天排名的前50%可获得1200元产品作为赠品,如不愿意要赠品可以获得800元现金,未获得赠品的后50%客户可以将订单滚动到第二天继续参加排名。另一种返利方式是“买二赠一”即购买两单产品即可以获得赠品或折现800元,该种返利最多可获赠30次。
自称香港思邦公司子公司
制定出销售模式,杨凤帮、梁芳盛、梁秋实、韦国富开始向众多被害人宣传,思邦公司是香港思邦(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有众多海外资金的支持,且思邦公司具有很强的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各种数码产品,在深圳还有思邦公司的生产厂家。
2006年2月,深圳思邦公司通过召开招商会、招聘会等方式,宣传其公司的营销模式,并带客户到与思邦公司无业务关系的手机生产厂家进行参观,称该厂是思邦公司的生产基地。思邦公司的虚假宣传使客户相信了该公司的实力,并误认为购买该产品能获得较大的返利空间,于是纷纷向思邦公司订货,将订货款汇入思邦公司指定的马文斌、杨凤帮、赵灵等个人账户。
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2006年1月至2006年4月底,思邦公司共收到全国各地客户的汇款1400多万元。除在思邦公司成立初期,根据公司与加盟商、客户的约定,发放过少量的返利及由韦国富从市场上购入价格低廉的假冒伪劣产品,作为思邦公司的产品寄给客户外,几名被告人将收到的其余货款用于购买高档小车、个人消费。当加盟商、客户要求发货时,杨凤帮、梁芳盛、韦国富等人均以“再等几天,会催促公司发货”等借口推脱。
2006年5月中旬,杨凤帮、梁芳盛、韦国富关闭“聚宝网”并携款潜逃,共骗取全国各地加盟商、客户的货款共计509.708万元。
由于时间关系,昨天的庭审只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宣布将再安排时间进行庭辩,并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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