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工本费20元
收加急费属违规行为
本报讯 (记者廖雁) 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布通知称,一些地方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程中,借办理快证、加急等业务,收取加急费、照相费、快证费等费用的做法,属于违规行为。
国家发改委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证件工本费。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为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10元。除上述收费外,不得自行规定收取或搭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也无权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对申请加急办证的居民,公安机关可为其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或采取相应的便民措施解决其急需身份证的需求,但不得借此收取快证费、加急费等费用。此外,以各种理由,收取照相费和邮寄费等均属于违规收费行为。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在6月底前将清理情况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若再发生批准或继续违规收费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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