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厦门6月5日消息(记者刘立忠通讯员陈新飚)6月5日“世界环境日”上午9时,厦门海事局在鹭江客运码头举行厦门湾创建“绿色客轮”活动启动仪式,厦门轮渡公司、漳州龙海市飞翼客运公司等16家厦门、漳州地区的大陆航运企业,以及金门坤龙航运公司等3家台湾航运企业积极响应海事部门的倡议参加了活动。
此次厦门湾“绿色客轮”创建活动的口号是:关爱厦门湾,从绿色客轮开始。厦门海事局在向厦门湾各家航运企业发出的活动倡议书上指出:“保护海洋环境、建设绿色家园”是每个公民、每个企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为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迎接“6.5”世界环境日的到来,厦门海事局结合共建厦门湾“安全畅通文明”航区活动,决定于今年6月5日开展“绿色客轮”创建活动,呼吁广大客运企业重视环保工作,从自身做起,按照“绿色客轮”守则的要求认真做好船舶防污染工作,保护厦门湾海域生态环境,最终形成各方共建、共享、共赢的良好局面。“一城如花半倚石,万点青山拥海来”。美丽的大海,是我们的宝贵资源,清洁的海洋环境是我们的追求和向往。推动污染减排、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这不仅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而且需要动员广泛社会力量踊跃参与,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我们向厦门湾所有从事客运的航运企业发出创建厦门湾“绿色客轮”活动倡议,就是要尽最大努力去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保护我们的海洋环境,建设我们的绿色家园。我们希望厦门湾各客运企业积极参与此次创建活动,把争创“绿色客轮”作为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塑造“全国文明城市”品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来抓。各客运企业要牢固树立“绿色”理念,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形成创建合力,共同保护厦门湾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使厦门真正成为国际性港口风景城市。
厦门海事局林文璋副局长在启动仪式上指出,此次活动的评选活动范围是:在厦门湾从事旅客运输的船舶,包括厦金直航船舶、厦漳客运船舶、厦鼓轮渡船舶和海上看金门旅游船舶,均可参加此活动。评选标准:不向厦门湾水域及其他航行水域排放任何含油污水;对油污水系统的排放阀予以铅封;制定残余油类物质排岸程序,定期将残油和油污水排放至接收设施;杜绝“白色污染”,主动抵制未能达到《水上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一次餐具;船舶垃圾分类存放,定点收集,不随意倾倒;配备专门的垃圾储存容器,各类垃圾储存容器有明显的颜色和文字标识;舱区禁烟或区分吸烟区与非吸烟区;配备一份《船舶垃圾管理计划》或《船舶垃圾管理方案》;主动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船舶垃圾和残余油类物质的产生。评选参评方式为:参加“绿色客轮”评选的船舶,由所属公司向厦门海事局提交“绿色客轮”创建协议书及参与评选船舶的基本情况;“绿色客轮”的有效期为1年,每周年日厦门海事局将组织人员对获得称号的船舶进行复查,已决定是否保留该称号;对获得“绿色客轮”称号的船舶,厦门海事局将由厦门海事局颁发“绿色客轮”证书并适当降低防污染检查频率。
据了解,在厦门海事局的认真努力和严格监管下,2006年厦门港船舶油污水的接收量约为3860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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