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黑龙江“七户联防”夯实万村消防基石
东北网5月17日电 黑龙江省近年来率先在全国农村通过推行“七户联防”,形成了竖到头、横到边的全省农村无缝火灾联防机制,有效遏制了农村火灾的上升势头。
王路之总队长告诉记者:“黑龙江省具有农村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农村消防基础非常薄弱,往往一起重大火灾就会使数十上百家农户由温饱、小康重返贫困。为此,黑龙江省消防总队在省公安厅的支持下,积极协调省民政厅、建设厅、社会综治委和省农委联合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大力在全省农村推行‘七户联防’火灾防范机制。”
所谓“七户联防”就是把居住临近的每7户村民划分为一个联防组,从周一到周日,每天一户负责组内各户的防火巡查,发生火灾后由联防户共同承担经济损失;消防大队和派出所定期对“七户联防”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采取专门培训、现场指导等形式,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七户联防”的具体职责有“看、管、摊”三个方面:“看”就是对村民日常防火情况进行巡视,重点做好春防、冬防、麦收、节假日以及夜间看护工作;“管”就是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在五级以上大风天或高火险等级天气违规生产生活用火、室外吸烟、烧荒、烧垃圾等行为;“摊”就是一旦发生火灾,除对村干部进行经济处罚外,联防组其他村民也要承担一定比例的经济补偿。
在实际工作中,“七户联防”发挥了巨大的效应,他们一是检查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防员及时督促整改,对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派出所包片民警反映,由派出所督促有关农户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宣传员,结合农村实际,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灭火常识,增强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三是战斗员,对巡逻检查中发现的初起火灾,及时组织村民进行扑救,避免小火酿成大灾。四是治安员,除了预防和控制火灾,还能够有效预防盗窃和纵火等治安案件的发生,使农村治安环境进一步得到了改善。
为了给“七户联防”提供装备保障,该省各地采取“群众自愿集一点、乡镇企业助一点、地方财政拨一点”的办法,组建形式多样的民办、义务消防队伍。王路之总队长介绍说:“目前全省共有民办消防队558支,消防车489台,义务消防队近万支,有力地补充了公安消防灭火力量的不足。据不完全统计,农村民办、义务消防队每年扑救火灾近3000起,被广大农民誉为‘农村保护神’。此外,还有近万个村屯建立了‘消防安全督导队’、‘大风天摩托车巡逻队’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其中,农村妇女督导队5000多个,妇女义务消防员4万多人;100多万农村中小学生成为农村防火小宣传员、小督查员和小防火员,农村消防工作群众基础不断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