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6月6日电(记者王娅妮)记者从山东省卫生厅了解到,近日,山东又有46个县(市、区)获批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试点地区,加上此前的88个省级试点,山东省有农业人口的134个县(市、区),全部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山东自2003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逐年提高,新农合制度的保障能力稳步增强。在省级试点地区,中央、省、县(市、区)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多元提高到目前的不低于40元。
截至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覆盖山东省内6675.98万农业人口,参合农民达到5909.28万人。
为满足有条件的农民对较高医疗水平的需求、保障农民正常跨地区就医的权利,山东省卫生厅近日做出规定,严禁各地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正常跨区域就医设置障碍。
为此,山东省对全省范围内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互认制度。凡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在山东省境内均应认定为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在这些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的合作医疗管理或经办机构按当地规定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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