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华)记者昨天从西安高新区获悉,从本月开始,在高新区内建筑工地务工的农民工,他们的工资都将从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中支取。企业在向建设单位申报工程款时,必须先将农民工工资足额打入账户,否则无法获得工程款。
据了解,西安高新区此次在全省首先出台的《西安高新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项支付监控保障办法》中规定,凡在高新区承接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企业和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并向高新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高新区规划建设部门备案,否则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专门用于该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划拨支付,其他工程款不得从该账户中进出。建筑施工企业按一定周期(月或季度)向建设单位申报工程款时,应当将工程款中所包含的农民工工资足额汇总后,经监理部门审核后,由建设单位划拨到建筑施工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中。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至农民工本人。
对于建设单位不按时足额划拨农民工工资款的,由高新区建设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视为拖欠工程款记入企业信誉记录,情节严重的,不予批准新的开发项目,直至上报主管部门降低或取消其开发资质。建筑施工总包企业和工程(或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投标资格等进行限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清理出高新区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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