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一年前首次告赢国家环保总局后,浙江省温州市的滩涂养殖户再次将国家环保总局推上被告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6日开庭审理此案。此外,5月31日,养殖户还针对1304家污染企业向温州市龙湾区法院提起了1304件行政诉讼,被告是龙湾区和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环保局。
养殖户说,他们要通过诉讼来制止当地企业的继续污染,还温州百姓一个蓝天白云的环境,同时追回因污染造成的损失赔偿。
养殖户下决心与政府对簿公堂的导火线是一次污染事件。这一事件发生在2004年3月8日。
2003年下半年,养殖户发现海水有被污染的迹象。2004年3月8日,污染事件终于暴发,大量养殖的海产品死亡。养殖户说,鱼成片地翻白,好像缺氧的样子;青蟹则大面积趴在滩涂上死亡,这次的损失几乎是毁灭性的。据估计,因污染造成的损失大约为1.7亿元左右。
记者了解到,养殖户所说的污染其实是当地的几千家企业排污引发的。
2005年5月,养殖户的行政诉讼正式拉开序幕。
养殖户向浙江省环保局投诉,开发区滨海园区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就投入使用系违法行为,要求处罚。
但省环保局迟迟未作出处理决定。养殖户便直接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复议申请。
2005年9月16日,国家环保总局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由此引发了养殖户一告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其撤销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
2006年11月15日,国家环保总局重新作出复议决定,认为让浙江省环保局处罚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没有法律依据,这与养殖户的意见相距甚远。两者相左的意见引发了养殖户二次状告国家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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