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东莞市物价局了解到,鉴于近期进口液化石油气价格变化,液化石油气经营成本相应增加的实际,结合市场供求情况,市物价局决定从2007年6月2日起,调整东莞市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和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
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销售价格由原来90元/瓶调整为93元/瓶(净重14.5公斤),此价格不含送气费。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到户销售价格也作相应调整:居民生活用气由原来15元/立方米调整为15.5元/立方米;其他用户由原来16元/立方米调整为16.5元/立方米。市物价局要求各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各镇(区)物价(经贸)办公室组织本镇液化石油气价格调整工作,并加强检查监督,确保调整后的价格切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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