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7日讯
自2007年7月1日起,移动电话停机保号业务资费的上限标准由20元/号/月下调为5元/号/月。
信产部6日发出《信息产业部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停机保号业务资费上限标准的通知》。
通知称:自2007年7月1日起,移动电话停机保号业务资费的上限标准由20元/号/月下调为5元/号/月。并规定,在停机保号期间,附加在移动电话上的其他业务功能,不得再收取费用。
从目前看,全国各地电信企业收取手机停机保号费的情况各有不同,有的选择20元上限的,也有的选择10元以下的。
信产部此前表示手机基本资费水平逐步降低,手机停机保号费上限标准过高的问题显得比较突出。
从06年开始,信产部已经着手调整,在征求各方意见之后,最终确定上述标准。
(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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