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6月7日电(记者 王猛)记者日前从海南省有关部门获悉,“十一五”期间,海南省将建22座污水处理厂,以控制化学需氧量(COD)的排放,完成国家规定的减排目标。
2006年,海南省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38万吨,COD排放为9.90万吨,两项指标均超过国务院下达的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
据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何少群介绍,海南必须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确保60%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削减7.3万吨的生活COD,从而实现既保证工业的发展又完成减排的任务。“十一五”期间,海南省必须落实建设22座污水处理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