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7日讯
只因有部分用户利用小流表不转的机械原理来偷水,三亚中法供水公司竟然规定所有的用水户必须缴纳最低消费。此举令不少没有偷水的市民深感恼火,认为供水公司的最低消费是强行摊派。
居住于三亚市建设街海外公司宿舍的一居民告诉记者,由于她一人居住于此,所以其每月的用水量超不过3吨,但供水公司负责收水费的管理人员却每月都按最低10吨水来收费,超出10吨水的,则另外计费。这样一来,她每个月都要付出不少冤枉钱。因此,她认为供水公司的做法不合理。而供水公司负责收水费的管理人员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表示,这样收费他也不想,但这是中法供水公司的规定,所以他只能按每户每月最低10吨水来收费,否则每月的用水损耗他亏不起。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三亚市中法供水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此事他不好说,但公司有规定有说明,希望记者自己去了解。随后,该负责人拿出该公司的《关于水表起步流量的说明》让记者看。记者看见该说明书上写着:为有效控制漏损及跑、滴水现象。全国水行业根据不同地区水表灵敏度,适当规定水表始动流量值,作为核定月用水最低用量,其目的是杜绝部分用水户使用小流表不转的机械原理来偷水、白用水。其中该说明书还有三亚市府1995144号《三亚市自来水供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水表上月用水量达不到起动流量的,应由水司按水表最低额定水量计收”。最后该负责人说,供水公司就是按《三亚市自来水供用管理暂行办法》一直收费至今的。
那么三亚市中法供水公司规定的最低消费合不合法?据此,记者采访了海南中海律师事务所的李其钊律师。李律师表示,供水公司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属于霸王条款,是不合法的。(吴英印)
(来源:商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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