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7日讯 以前只有到银行办理开户业务,才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但如今,只要到银行办理5万元以上的存取款业务,就必须出示自己的身份证件,否则银行无法受理。这几天,不少市民被这条“新办法”挡了存取款的路。
6日上午,急需用钱的詹先生急匆匆地赶到济南泺源大街上的工行,打算取现金5万元。但是,当他把存折像往常一样递上之后,银行的工作人员却抱歉地告诉他,存取款5万元以上,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如此一来,詹先生只能先从工行取4万元,然后再到对面的建行取上一笔。记者在银行营业柜台前站了不到半小时,就有5名客户因为没有携带身份证,不能办理大额存取款业务。
近日,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其中规定,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款业务,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办法的出台,意味着今后银行在办理存取款、汇款、签署保单或办理其他金融业务时,可能将被严格要求出示身份证件。
据银行的工作人员介绍,客户存取款5万元以上需出示个人身份证的规定,目前已经在各家银行普遍执行,并执行了一段时间。但是,受个人习惯的影响,许多客户在前往银行办理该项业务时,往往忽略这一新规,给自己造成了很多麻烦,需要市民牢记。
另外,早在去年年底,人民银行就规定,从今年开始,单笔或当日现金收支超过20万元须向人民银行报告。这是否意味着,若在购房、买车、购买珠宝以及进行大额证券交易时,超过规定限额,交易记录会被记录在案。大额交易并不等于非法交易,对大额交易的记录备案只是为将来进行反洗钱调查时提供线索。如果不涉案,那仅仅是一条记录被放在数据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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