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批准专门规章
机动车尾气排放不合格一律不得上路
针对我市近期出现的暴雨天气,许宗衡特别要求各区各部门做好防洪防涝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报讯(记者刘键)昨天上午,市长许宗衡主持召开市政府四届六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市人大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等事项。
为防治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市政府法制部门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其核心是严管深圳的机动车,包括长期在深圳行驶的外地牌照车辆的尾气排放,排放不合格一律不得上路。《办法》规定,机动车除了必须进行定期检测外,还必须接受市公安部门的路面检测和环保部门的抽检,一般车辆所有或使用者,在接到环保局的检测通知后,必须在规定工作日内接受排气污染检测。
会议指出,随着我市机动车辆的急剧增加,机动车尾气已经成为城市大气最主要的污染源之一。《办法》全面规范了机动车尾气排放防治的执法标准和执法主体,明确了具体程序和处罚标准,是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空气质量的一项有力措施,也是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民生、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体现。会议原则通过《办法》,并要求正式颁布之后各相关部门必须坚决执行、严格管理,强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尤其是对外地车辆要深入研究严管手段,绝对不能出现管理“真空”。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办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重点建议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重点建议办理方案》,同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两个重点建议是根据今年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反映比较强烈、意见比较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合并而成,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两个重点建议高度重视,对办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动员,主办单位立即着手制定办理工作方案。会议强调,两个办理工作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之后,有关部门必须逐项落实,向人民代表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
针对我市近期出现的暴雨天气,许宗衡还特别要求全市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全面做好防洪防涝防灾工作,尤其是要重点加大危险边坡、低洼地带、临时建筑和危房等的巡查、检查力度,防患于未然,及时处理险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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