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季栋)机动车乱停乱放已成为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文明形象的重要因素,江苏省2007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主题因此锁定为“规范停车”。为此,无锡市公安交巡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格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并同时向驾驶人发出四大提醒。
对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的驾驶人在现场的,并服从管理立即驶离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的规定,对驾驶人给予口头警告,记2分;对驾驶人不在场的,张贴违停处理通知书,通知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妨碍交通,特别是堵塞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的违停车辆,实施拖移;驾驶人驾驶车辆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已被警告、记分后,再次在原地点发生违反停放、临时停放规定行为的,按再次违反规定再次处理;对单位车辆违停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抄告车辆单位。
近年来,无锡市机动车辆发展迅猛,停车泊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据统计,目前无锡市城市汽车保有量达236108辆,中心城区汽车标准停车泊位仅为9711个。乱停放的另一大重要原因就是部分驾驶人守法意识不强。
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十分突出,给城市交通畅通和社会治安均带来了很大影响,主要表现为:一是导致道路通行效率下降。大量车辆违法占道停放,造成交通秩序混乱,道路通行能力严重下降,部分路段交通拥堵加剧。二是增加了社会治安隐患。机动车随意停放、无人看管,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盗窃机动车案件逐年上升。2006年,全市共发生盗窃汽车案件350起。三是妨碍了社会公共安全。乱停乱放的车辆时常堵塞居民小区消防通道,导致消防车辆无法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无锡交巡警部门同时向驾驶人发出四大提醒:
一、车辆停放,必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设置禁停标志及人行道边沿漆划黄色标线的路段禁止停车;不准在车行道、人行横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二、在市区道路两侧的人行道上,未经批准不准停放汽车;中山路全线人行道禁停汽车。三、中山路、人民路全路实行摩托车、助力车限时通行和停放的规定。市区人行道边沿漆划黄线或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禁止车辆停放。四、凡允许停车的路段,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区域,并须有序停放,整齐一致,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交叉路口、桥梁和陡坡上不准停车;公共汽车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其他车辆不准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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