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动救助体系建设 九制度构筑社会救助网
南海网6月7日消息:6月4日下午,省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构筑立体社会救助网势在必行
据悉,在海南之前,全国已经有21个省(区、市)出台了各自《意见》。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我省是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城乡贫困人口比较多,社会救助任务还相当繁重,特别是贫困人口的救助需求,已由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向解决就医、子女入学、打官司和住房等方面发展,对社会救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集社会各方面力量实施多渠道、多种类的救助已势在必行。
这次拟实施的《意见》,将建立以民政牵头、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体制,以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自然灾害灾民救济为基础,以临时社会互助为补充,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以各项优惠政策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使我省救助工作形成覆盖面更广、功能更齐全、资源更丰富、效率更高、效果更好的格局。
九大制度建设构筑社会救助网
《意见》明确将规范和完善九大制度。具体包括:健全灾害应急救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农村五保财政供养制度;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建立和完善教育救助制度;建立和完善住房救助制度;规范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就业援助制度。
关于“建立和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的阐述中,明确将“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对享受城市低保的就业困难人员、因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优先落实帮扶政策,优先提供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实行救助渐退等鼓励政策,可规定低保对象就业初期的一定时间内,继续享受低保补助。
特困对象危房改造力争“十一五”期间完成
省民政厅从2003年开始部署民政特困对象(五保户、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残疾人和灾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至2006年底全省已筹集资金7800多万元,帮助6.8万名民政特困对象解决了住房问题。但目前还有4.8万户、14.5万民政特困对象存在住房困难。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透露,将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借助全国正在实施的“霞光计划”和“蓝天计划”的有利时机,结合我省“三院合一”(光荣院、敬老院、福利院)项目建设,组织实施民政特困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切实帮助这部分群众解决住房问题。 作者: 陈成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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