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等级学校"遏制择校风 海口制订实施意见
南海网6月7日消息:长期以来,海口教育的不均衡发展现状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关注和呼吁。6日上午,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海口市委、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等级学校”的评估:实行统一标准的“规范化学校”,遏制择校风。同时,逐步提高市重点高中向农村初中直接择优录取毕业生的比例,从今年起提高到15%。
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在增加政府对教育的经常性投入和专项投入方面,要求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我省规定的初中25元/生年、小学18元/生年的标准,更要保证市财政新增教育经费主要投向海口市薄弱学校。
缓解学位紧张:用5年时间重组、合并和撤销一批规模小、条件差的学校,将城区部分高中迁到郊区异地新建,原址用于发展义务教育。在3年内集中力量扩建琼山中学等一批学校,加快解决府城地区学位紧张、班额过大等问题。
扶持鼓励民办学校: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基金。
扩大实行“两免一补”范围: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学生和城区特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免除作业本费。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残疾学生和农村“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收费上一视同仁。新建1所特殊学校,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解决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尤其要帮助解决好他们住校方面的困难。作者: 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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