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侯林利)下月起,成都的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将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昨(7)日,为更好地保障工伤人员权益,减轻企业负担,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将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通知》,以前成都市由单位支付的老工伤人员待遇将从7月起将改为由统筹基金支付。
按照要求,此次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并非全省所有的老工伤人员,而主要是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参加成都市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老工伤人员。所谓老工伤人员,是指在2004年1月1号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诊断为职业病,致残程度达到1至10级,目前仍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其中,《条例》实施前因工死亡人员按规定已领取抚恤金的供养亲属目前仍符合供养条件的,其抚恤金的支付也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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