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8日消息嘉义县举办台湾灯会疑涉弊案,县议会议长余政达、包商江富成和洪淑贤,以及议会承办人员洪政利,因疑有收受贿赂嫌疑,遭嘉义地检署声请羁押。其中余政达及两名包商因涉及“贪污治罪条例”的收贿及行贿罪嫌,7日下午被嘉义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见,另洪政利则以5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候传。
据台媒报道,嘉义地方法院表示,今年嘉义县举办台湾灯会时,县议会办理“美食街及民俗街”店家招商时,疑有收受贿赂等弊端,经嘉义地检署搜索调查发现,在招商过程中,余政达以职权违反采购评选委员会组织准则,有关外聘专家、学者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的规定,操纵评选委员会,让嘉义县传统文化发展协会得标,从中获取不法利益。
关于嘉义县议会灯会弊案,主办检察官表示,包商洪淑贤在灯会期间有一笔200万现金提领,并于余政达面前交付,余后来又辩称是他人急用的借款,但借款人表示并没有这回事,且交涉200万元一事,余政达、江富成、洪淑贤及借款人前后说词反复不一,加上无还款日期、利息等,借款说法,令人存疑。
嘉义地方法院7日下午召开声押裁定庭,因该案牵扯其他证人未到庭,怀疑有串证之虞,因此将余政达依“贪污治罪条例”第四条违反职务收贿罪嫌;将承包商江富成、洪淑贤依贪“污治罪条例”第十一条违反职务行贿罪嫌,当庭裁定收押禁见,另外,议会承办人员洪政利则以5万元交保候传。(云鹏)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