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今年5月,高某的卤菜摊点接连收到5张百元面值的假币,粗心的高某眼看着自己的血汗钱被骗,欲哭无泪。“人家敢骗我们,我们也骗人家去,千万不能报警,一报警,假币都要上缴,白白损失500元钱。”高某和妻子商量好后,开始打算如何将500元钱假币使用出去,把损失转嫁到他人身上。
6月2日上午10时许,高某故意携带一张百元假币来到浦口区服装商城农贸市场邓某的批发部购买花生米,想套取95元真币,不料当场被批发部老板识破,并扭送至浦口分局顶山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使用假币者可予以5日以上行政处罚。最终,高某被派出所行政拘留5日,500元钱币亦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