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西频道6月8日电(记者胡锦武)以高额利息相诱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46万多元,并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储户存款1947万多元,江西省弋阳县农信社代办员赖传太近日被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
赖传太是弋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圭峰信用社代办员,后又担任上张分社负责人,且具有家住弋阳县圭峰镇上张村委会祝塘村的便利条件,本村及附近村民为图方便,经常到其家中存款。
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开始,赖传太因个人做生意缺少资金,利用村民贪图高额利息的心理,采取向个人出具借条的方式,按12‰的月利率向到其家中存款的村民借款,用于个人做生意。至2006年4月8日案发时止,手上持有借条的村民有323户,共计金额8469040元。
此外,2001年至2006年期间,赖传太带着定期存单和活期存折上门服务,以每1000元存款两个月付150元的手续费等方式为诱饵,采取不入账、挂失支取等手段,侵吞储户存款19470717元。利用侵吞来的钱,赖传太办起了养猪场,并投资购买了4个店面、一套商品房和装载机、汽车各一辆。
据此,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赖传太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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