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6月9日电(记者 黄豁)俗话说“宁停三分,不抢一秒”,重庆司机邓某却因为“抢”了一秒,造成两人死亡,自己也锒铛入狱。经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邓某日前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受害人18万余元。
去年12月24日,正好是“平安夜”,邓某驾驶轻型货车经过重庆市巴南区鱼洞。晚9时许,当车行至一交通转盘时,他看见信号灯已变成红灯,但行人还未走上马路,心急的他直接就闯了过去。谁知周末等绿灯过马路的行人特别多,邓某再想刹车时已经来不及,待他从车上下来察看时,车后已倒下了5个人,事后查明这5人是周末出来逛街的一家人。尽管邓某积极施救并报警,但还是导致一人当场死亡、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和3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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