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自行车撞死人赔偿9万
宿迁市宿城区陈集镇一男子骑自行车快速“超车”时,竟把路边一推车行走的妇女撞倒致死!6日,经过法院调解,肇事男子赔偿受害者家属9万元。
今年3月27日晚上,在陈集镇某卫生室上班的34岁女子陈玲菲(化名)下班回家,由于陈玲菲10岁的大儿子发热,于是她把大儿子带到自己工作的卫生室挂水治疗,自己则带着2岁的小儿子去浴室洗澡。
肇事男子陈吉意(化名)只有20岁。据他介绍,当晚下班比较晚,他急着赶回几公里外的家中,就在他试图骑车超过陈玲菲时,这时对面驶来一辆汽车,车灯照得他一瞬间什么都看不到了,就在这时,车祸发生了。
宿迁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了认定,陈吉意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潘洋 曹伟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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