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观思轩)为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针对弱势群体维权难等特点,连云港市灌南县于1996年率先成立县法律援助中心,2006年被全省首批、全市惟一一家通过省司法厅规范化验收,授予“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
二是建立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太仓等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的城市建立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站或联系点、联络员,签订两地间流动人员维权“双向”合作协议,定期组织县政法委、司法局、劳保局等部门法律工作者,开展千里送法维权大行动,先后为外出劳务人员讨回工资、追索工伤理赔1400多万元,为乡村农民清偿假种子、假肥料、劣质农机标的860余万元,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化解三角债、盘活资金2300多万元,为全县外出打工人员撑起一片蓝天。
三是创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按照简化、规范、便民和“应援尽援,全程免费”的要求,对申请给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对手续不齐、提供证明材料有困难的,法律援助机构先行办理。全县各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工作者,对有法律援助的请求,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者,一律手纳入法律援助的范畴,确保“一个都不能少”。其中注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人每年义务办理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同时各乡镇和街道分别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办等组织分别设法律援助工作部(站),工会组织建立了农村外出务工党员法律维权中心,极大方便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一位农民工深有感触地说:“司法行政心系农民工利益,送法维权到咱家使我们既增强了维权意识,又提高了维权能力,以后我们再也不怕上当受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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