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今年广州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曾德雄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等级制度提出了质疑。近日,有关部门对此作出了回应,表示广州市将逐步取消初中小学的等级制度,并预计在2010年所有学校达到“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
政府部门的这份答复,从意向上来看让人乐观,毕竟是朝着促进公平的方向在努力。在广州市范围内来看,目前的教育公平问题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差别上,正是这种差别导致了“捐资换学位”、“条子生”等民怨很深的社会问题。而学校等级正是这种差异的制度基础,现在要取消这一制度,自然是好事。
其实,取消小学初中的教育等级,是广东省教育厅在2005年就已经作出的决定。而现在还有人大代表将其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说明实际情况尚未发生令人满意的改变。
学校之间的差别,远不只是名义上的等级差别。长期以来,明星学校从政府部门和学生家长那里不断受益,其教学质量、办学条件和学校声誉都不断提高,在学生和家长心目中的地位非常牢固。相反,政府对普通学校缺少投入的动力,原本不足的经费甚至还可能遭受挤占和挪用,而家长更是没有赞助的热情,甚至不少优秀教师都要想方设法转到名校去。现在的情况是,名校和薄弱校之间在教师配备、教学设施、学生成绩、校园环境等方面,都已经拉开差距;同时,名校和普通校之间的这种差别,在市民心中已经形成定论,家长心中的优劣排名已经非常清楚稳定,甚至已经不再需要政府去评级。在这样的情况下,取消学校评级,可能并不会改变一心向往名校的社会心理,因此也不会改变各种资源向名校倾斜的社会现象,名校的“优质循环”恐怕还会继续。
广州市目前的教育均衡化政策,其重点在推动学校规范化。也就是说,要让那些不符合规范的薄弱校符合规范。然而,扶助弱势群体并不等于全民富裕,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达到了规范标准,只能在一个非常有限的范围内缩小与名校之间的差别,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学校之间的差别。而且,如前所述,只要这种差别存在,它就有自动扩大不断升级的能力。也就是说,从长远来看,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的政策,只能为那些没有能力念名校的学生提供一个基本的保障,并不能改变学校差别和教育不公。
现实的情况其实非常困难,想要一步解决教育公平的问题几乎不可能。但是,毕竟义务教育是社会共同承担共同分享的公共产品,从原则上讲,所有公民至少所有本市居住者的机会应该均等。那些凝聚优势资源的学校向那些相对占有更多社会资源的家庭倾斜,这中间的不公平是双重叠加的。如果要实现公平,从政策上至少要做到两点。
其一,要在财政投入和政策倾向上更偏向弱势学校和普通学校,其倾斜力度必须足够强,以便补偿过去向名校倾斜的后果,有效地缩短现有差距。其二,要切断各种社会资源向名校汇集的途径。严禁各种变相择校费(不能否认,捐资换学位的现象仍然存在),严禁各级领导和相关政府工作人员“批条子”送学生进名校,严禁名校招收学区以外的特长生和获奖学生。目前来看,切断非常规入名校的途径,无疑是一个见效快、反响好的手段,而且从理论上来讲也容易操作,但现实绝不会如此乐观。取消学校等级制度能否解决教育不公,也还是一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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