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黎铁桥)记者昨日从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获悉,省地税局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既不申报又有偷税情节的,或虽已申报但申报不实的,将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全省地税部门对未申报对象进行分类处罚的具体处罚标准为:对税款已经缴纳、不涉及补税问题的未申报对象,除责令限期申报以外,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既不申报又有偷税情节的,或虽已申报但申报不实的,按税法规定,应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税务稽查部门和征收机关将抓住高收入行业,从本地区自行申报的高收入行业中选案;抓住高收入者个人,从本地区自行申报的高收入职业人群中选案;抓住大案要案,围绕影响面大的重点案件选案。重点抓账务不健全和核算不真实的纳税人选案,严格进行稽查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