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一品被查,一点也不奇怪。奇怪的是只查“捂盘惜售”,而非“价格虚高”。
据称上海市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检查和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捂盘惜售”行为,包括已达预售标准不办理网上认证、不申请预售或已办理网上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预售;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开盘或已开盘拒绝对外销售;以虚拟预订、预售合同或挂牌价格畸高等方式捂盘的行为。
“挂牌价格畸高”与“捂盘惜售”难道是因果关系吗?因为“畸高”,所以“捂盘”;因为“捂盘”,所以“查处”。这样的解释顺理成章吗?
还有,什么叫畸高?怎样的幅度才算畸高?是一平方米赚5000元叫畸高还是赚10万元才叫畸高?是卖出去了就不叫畸高还是凡属没卖出去的就叫畸高?不知上海的房屋土地资源局会作怎样的解释,最起码总得给汤臣一品一个明确的说法吧。
其实,捂盘的实质是为了暴利;无论“惜售”还是“畸高”,都与暴利相关联。但是,暴利的核心问题是要搞清楚成本,搞清楚汤臣一品到底是怎样的造价之后,才有资格指责人家“畸高”或是暴利,才有充分的理由对其进行查处。
房价的成本问题,似乎又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去年广东省的8位人大代表联名向该省建设部门提交建议,要求开发商公开房价成本,遭致否决,理由很简单:可能侵犯商业秘密,破坏公平竞争。
这些理由摆上桌面都是堂堂正正的。所以,房价的成本始终成为一团迷雾。
我理解,如果房价成本公诸于众,会不会像揭了开发商的老底一样让其难受?更为难堪的是,这样做的结果还可能同时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利益曝光。所以,来自于开发商与政府相关部门利益的“联盟体”,总会给房价成本的透明进程制造种种的障碍。
政府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涨,即便不对商品住宅进行限价销售,也很有必要公布商品住宅的成本价格。像汤臣一品每平方米为11万元-12万元的挂牌售价,成本到底多少,有必要让购房人“明白消费”。如果造价1万元或2万元,开发商利润10万元,这样还是有人掏钱买,那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了,政府除了可以套用股市的一句谚语“谨慎购房,风险自担”告诫购房市民外,别的就再不必杞人忧天了。(11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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