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人定金,货款合同到期却无法交货,东莞商人叶某编造出被人制造交通事故抢走40万元货款的案件,以为这样既可避免交违约金,又可将40万元据为己有。近日,南海警方将涉嫌合同诈骗的叶某刑事拘留。
“40万元现金被抢走了”
6月6日凌晨1时许,叶某向南海大沥派出所报警,称其驾驶一辆小汽车途经大沥新风路口时,和一辆共乘三名男子的女装摩托车发生碰撞,他从后视镜看到好像有一个男子摔倒,就下车查看,刚一下车,就被其中一名男子殴打,另两名男子在旁边观看。
专案组发现案情疑点多
接报警后,案情迅速上报到省公安厅,佛山市局刑警支队、南海分局刑警大队和大沥派出所立马成立专案组,省公安厅刑侦局也派人前往现场指导破案工作。经现场调查走访、勘查,并对叶某所报情况进行仔细推敲分析,专案组发现疑点重重。警方断定,叶某所报案情肯定是他自己编造。6月7日,专案组要求叶某来大沥派出所协助调查。在调查中,叶某果然不断露出破绽,专案组民警更加坚信自己所作的断定。因此,专案组“留”下了叶某,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叶某开始并不承认所说案情是编的,后经专案组民警对叶某所报案情进行抽丝剥茧的分析,叶某在证据面前终于承认,此前他所报的抢劫案是他自己编的。
无法交货便编造劫案
原来,在大沥做生意的商人李某,在一个月前预付了10万元定金给叶某,向其购买一批铜材,并签好了合同。合同期限到了后,李某打电话给叶某问货是否到了,叶某称货当天一定会到。李某就叫叶某过来拿钱,叶某从东莞开车到大沥,当李某将40万元现金交给叶某后,叶某犹豫不决,合同期限到了,而要交的货却无法兑现。
叶某“灵机一动”想出一条“妙计”,先编造一个案情,然后报警称自己被人制造交通事故偷走布袋里的40万元现金。这样不但不交违约金,还可以把40万元占为己有。叶某于是先将40万元现金放在大沥某宾馆,然后就报了警,作完材料后他先在大沥兜了一段时间,然后回到宾馆拿了钱后就坐出租车回到了东莞,然后把钱存进了老婆上班的银行。
作者: 蓝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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