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项目必须通过“节能”评估关。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将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未经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
按照我省提出的节能目标,“十一五”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目标为0.66吨标煤/万元,比“十五”期末下降16%。
方案强调要重点推进工业节能,突出抓好冶金、电力、石油石化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工作。要加快建立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到2010年,建成15个节约型、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
方案提出,“十一五”期间,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严格实施和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广州、深圳市等有条件的地区要制订实施更高的节能标准。建立和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技术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同时,要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特定用途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
(记者/陈韩晖 谢思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