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张家口电(记者张岩)近日,本报对涿州“问题狂犬疫苗”进行了连续报道,张家口市也出现了类似事件,该市高新区的陈先生因为怀疑被注射了“问题狂犬病疫苗”连续多日寝食难安。
据陈先生介绍,6月4日他被狗抓伤,于当日下午4时左右来到该市桥西区一诊所,花了160元注射了狂犬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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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陈先生看到了本报关于涿州“问题狂犬病疫苗”的报道,发现自己注射的疫苗也标注着“河南普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肾细胞)”等字样,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S20000044”,规格为“1ml(≥2.5Iμ)/支”,生产批号为“20070306”。
6月6日上午,心情忐忑的陈先生来到注射疫苗的诊所,就进货渠道进行核实,此时诊所还坚称是从防疫站购买的。陈先生当场给药监部门打了举报电话,诊所医生见状立刻改口说货是从桥东区一个朋友的诊所进的。随后陈先生和医生一起来到张家口市防疫站,药监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赶到防疫站,并证实了疫苗并非从防疫站购买。陈先生又花了215元在防疫站购买了疫苗重新注射,此时距被狗抓伤已经过去两天了。
同日上午,陈先生和药监局工作人员及诊所医生一起赶到供货的桥东区一诊所。经询问,该诊所大夫承认是他给桥西诊所区供的货,但药监局工作人员在现场并没有发现“问题狂犬病疫苗”,在对当事人进行了笔录之后,药监局工作人员称回去进行调查核实。然而5天过去了,有关部门始终没有给陈先生任何回复。陈先生向药监部门和该市卫生局询问,得到的答复均是需要核实情况。出售假狂犬疫苗的两个诊所依然在正常营业,陈先生担心,这样下去像他这样的受害者不知会有多少。
昨日,记者和张家口市防疫站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国家规定,疫苗只能从防疫站进货,其他任何渠道都是非法的,但防疫站没有监督执法权,此事只能由药监部门或卫生部门进行查处。当日下午,记者与张家口市药监局取得联系,同样被告知该事正在调查处理之中。当记者询问已经证实了诊所销售问题疫苗后能不能对诊所采取措施时,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问题没法回答,只能告诉记者正在调查处理。
随后,记者又和张家口市卫生局取得联系,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应该由稽查科负责诊所的小组负责,记者又拨打了对方提供的稽查科的电话,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始终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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