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新规 公安机关当被告一把手要到庭应诉
商报讯 (记者王红伟 通讯员张宏君 实习生李小将) 昨日,郑州市公安局出台新规。今后,公安机关当被告,不仅被告单位一把手要到庭应诉,办案民警也必须到现场旁听。
昨日下午,在郑州市公安局召开的规范化执法会议上,郑州市公安局要求,今后,凡法院审理公安机关的重大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除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到庭外,还必须组织案件审批、审核人员以及办案民警旁听庭审。
“不重视学法和用法的民警,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民警。”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广湖说,此举旨在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公安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