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根据央行昨日发布的《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即日起所有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对涉嫌恐怖融资须向央行反洗钱中心进行报告,违规不报的金融机构将受罚。
通告表示,为监测恐怖融资行为,防止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恐怖融资,规范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了该办法。
《办法》指出,恐怖融资包括下列行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办法》规定,中国境内金融机构怀疑客户、资金、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以及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人相关联的,无论所涉及资金金额或者财产价值大小,都应当提交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报告。同时规定,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嫌疑人名单,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所列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嫌疑人名单相关的,应当立即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并且按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采取措施。
《办法》还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负责接收、分析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报告。《深圳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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