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6月12日专电(记者冯丽)南昌市日前出台了《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并在全市四县五区范围内全面启动了城镇居民医保工作,成年居民和未成年居民分别每年个人缴纳144元和60元保费,就可享受最高每年2万元和3万元的医疗补助。
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匡辉告诉记者,南昌市在广泛调研并在东湖区开展先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根据《办法》全面启动的城镇医保工作,将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没有覆盖的人群作为救助对象,既可以帮助参保居民支付大病费用,还将补助居民日常小病和慢性病费用,有效缓解城镇居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
《办法》提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家庭(个人)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保证城镇居民“小病及时治疗,慢性病及时防治,大病及时救助”。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