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唐山电(记者闫漪通讯员志国、国华)为求得好销路,“雲碧”傍“雪碧”,混淆消费者的视线。记者昨日获悉,唐山市玉田县一家饮品有限公司因涉嫌侵犯注册商标“雪碧”的专用权,被玉田县工商局依法查处。
据了解,不久前,有群众举报称当地有家公司在制售一种酷似“雪碧”的“雲碧”饮料。
玉田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查明,该饮品公司于2007年2月份开始制售外包装标注有“唐山某饮品有限公司‘雲碧’清爽柠檬味”等字样的汽水,其字样及图形与可口可乐公司注册的“雪碧”商标非常近似,极易造成混淆。至工商查获时止,该公司共生产饮料200箱,已售出160箱。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商标法》:“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规定,涉嫌对“雪碧”商标侵权。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玉田县工商局依法查扣了剩余的40箱侵权饮料,并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