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勤钟臻)公司业绩不错,董事长周某认为是因公司负责人非常辛苦,并决定给予奖励。为让奖金手续合法化,他派人虚构合同,虚报劳务报表,而此举却使他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检方起诉(开庭时本报曾作报道)。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2月,原市勘测院院长周某出任了我市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并负责我市规划展览馆相关项目建设,完工后周以负责人非常辛苦为由,提出要奖励包括他本人在内的3位负责人。为让奖金手续合法化,他派人虚报工程劳务费手段,从公司账上报销现金36万元。随后,身为董事长的周某、总经理孙某、董事姜某各分得10万元,会计刘某分得3万元。随后,周某还以分红的名义,给了原董事长张某3万元。
案件审理后,法院认为,周身为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占公司钱财,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同时,周收受他人财物,还构成了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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