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12日在解读修订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时指出,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在税额幅度和外资免税方面有两大改变,体现出国家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
一是提高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
这位负责人表示,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可以引导土地使用者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有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措施,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是将外资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新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把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重新确定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这位负责人指出,对外资企业用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公平税负,有利于平衡内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促进各类企业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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