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保发)的哥深夜拉客时遇上抢匪,被杀身亡。劳动部门认定的哥的死属于工伤,随后,的哥家属将其所在的出租汽车公司告上法院,索赔28.6万余元。近日,经渝北区法院调解,的哥家属获赔19.5万余元。
2006年9月25日晚23时许,的哥刘某驾驶一羚羊出租车行至红旗河沟附近一偏僻处,一男子掏出一把尖刀捅向刘某,当即抢走刘某身上的现金后逃逸。随后,刘某经抢救无效身亡。今年初,经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刘某的意外身亡为工伤。今年4月底,刘某的父母、妻子及女儿等人将刘某身前所在的出租汽车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赔偿工伤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共28.6万余元。渝北某出租汽车公司也表示愿意赔偿,只是对部分赔偿项目有分歧。随后,经渝北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渝北某出租汽车公司赔偿刘某家属19.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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