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抽样检测结果排第一
“说‘截路’是笑话,严把食品源头才是根本,但怎样才能真正把住源头?我们想了很多办法,最终大家都想到了成立协会,必须依靠行业自律。
2006年7月21日,舞钢市食品经营者协会正式成立,梁波被推选为会长,玉鑫超市的郑志玉等4名食品经营者商户被选为副会长。
协会成立后,各基层及偏远乡村也相继成立了分会,“分会叫办公室,主任都是由商户任,主管协会工作,副主任则由工商所副所长兼任,主要管执法”,梁波承认这一创新模式的分工一开始确实是有些“不伦不类”。
协会定期开会,制定了自律制度,共同抵制假冒食品,会员们都是食品经营领域的行家,积极举报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商户,而工商执法人员有了协会的牵线,更方便查处假冒食品。
目前舞钢市自愿加入协会并备案的供货商已达78家,囊括1000多种食品。有了协会的参与,该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平顶山市食品抽样检测结果中排名第一,其中含乳饮料及奶粉合格率竟高达100%,而食醋和瓶装水也分别达到86%和80%,远远高于其他县区,舞钢市工商局因此也获得了舞钢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尽管已运行近一年的舞钢模式被认为“效果良好”,但在眼下,卫东分局的“效仿”却开始面临阻力。有关方面对部分质疑内容的首肯,也使得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舞钢模式。
主持这项工作的梁波担心的是,食品经营者协会虽然到民政部门备过案,挂靠在个协下面,但终究不是个长远之计,由自己兼任会长也“总感觉名不正言不顺”。
梁波担心的背景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批。
6月8日一上班,平顶山市个体私营者协会就下发通知,要求已经备过案的食品供应商分会积极开展工作,正在组建的协会要尽快到当地民政部门备案。
当日,平顶山市工商局局长陶洪臻在舞钢工商局调研,得知有人对工商局领导兼任食品经营者协会会长心有疑虑时表态:“先兼着,等工作理顺了再说,现在就全部交由民间来办恐怕时机还不成熟。”
专家观点
好事也不能违法办
6月11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平顶山工商部门的做法尽管出发点是好的,但其做法本身有违法嫌疑。对于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我国《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已有明确的规定,平顶山市工商部门成立协会的做法显然与有关法律规定不符。“行政机关在行政过程中以某种良好的愿望和纯正的目的而随意突破法律,是十分危险的,这实际上是一种人治作风”。
而中国政法大学专门研究行政法的博士后林鸿潮则持与周泽截然不同的观点,他首先解释说公务员兼职民间协会负责人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前提是要单位允许,并且这个协会还不能是以营利为目的。他认为,尽管平顶山食品经营者协会“官办民营”确实存在一定违法嫌疑,但在中国当前的国情下,要想让民间协会全部由民间来办,首先经费就没有保障,而且假若没有官方支持,很难开展活动,协会难以生存。他认为,最好的办法应该是先由官方把协会办起来,等协会各项工作都理顺了再慢慢放手,完全交由民间来办,最好是“扶上马再送一程”。文并图/朱长振(《大河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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