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将实施 |
7月1日起 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将实施
市交管局事故处副处长上午解读
司机交通事故中受轻伤 也可私了
轻微事故不挪车堵交通 下月起将被罚款200元 轻微事故没有主次责任之分 新“私了”协议书今亮相
今天上午11时,市交管局事故处副处长肖伟民,对7月1日起将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
当事人
轻微受伤能私了
肖副处长介绍说,新快处办法最重要的变化是,如果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造成了轻微伤,双方当事人也可以自行解决事故,这在旧版的快处办法中是没有规定的。
所谓的轻微伤的界定问题,肖副处长说,只要是造成人员磕碰的伤,就算是轻微伤。而骨折之类的,不在轻微伤和快速处理之内。
而对于车辆能移动这一条,也可以有两个解释,一是车辆能开走,二是车辆可以推走。在事故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过程中,其他社会车辆必须避让事故车辆。
轻微事故
没有主次责任之分
在新版快处规定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更加明确,如果司机发生事故需要自行解决,要不就是全部责任,要不就是同等责任。不存在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之分,因为很多事故确实也分不出到底是谁的责任。对于责任认定不清的,一般按照同等责任处理。
肖副处长介绍说,他们对于造成的拥堵情况,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只要事故当事人报警后找来警察,交警不仅要以“不挪车”这项规定对双方进行处罚,还要对双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而司机如果挪了车,这两项处罚都可以免除。
解读·协议书
司机可免费领取
在填写快速处理协议书时,在事故时间一栏,必须填写阿拉伯数字,精确到分钟。事故地点一栏,必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某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在填写姓名一栏时,要如实填写,填写前必须核对各方驾驶证或者身份证。在司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反馈一个报案号,司机应将此报案号填写在本栏中。
《协议书》既可到交管部门各对外办公窗口和各财产保险公司营业网点领取,也可以在交管局和保监局官方网站上下载。市交管局:www.bjjtgl.gov.cn。北京保监局网站:www.circ.gov.cn/geijing
8类情形一方为主要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轻微事故不挪车堵交通
下月起将被罚款200元
7月1日起,如果您驾车和其他车辆发生了轻微剐蹭追尾事故,为了“掰扯”谁的责任而导致后面堵了一片车,交警到现场后,不管谁的责任,都将先给予200元罚款的处罚,而后再来定责。
记者上午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7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了当事人应当自行快速处理的8类43项违法行为。
“办法”规定,对仅造成车辆损失或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办法”还对当事人如何自行撤离现场、如何自行确定事故责任、如何填写《协议书》、如何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发生事故后逃逸的如何处罚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办法”同时规定,对于车辆无号牌、驾驶人无驾驶证、驾驶人饮酒的三种情况,当事人应等候交警到现场处理。
7月1日以后,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事故双方应主动出示自己的驾驶证和保险凭证,并交给对方查验。
司机应该根据交管部门公布的8类43种情形,自己确定事故责任。
据了解,自行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后,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交管部门介绍,2005年9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中关于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规定同时予以废止。
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包括以下6种情形:
1. 逃逸的;
2. 装载的货物散落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3. 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4. 载物超宽的部分乱撞其他车辆的;
5. 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 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解读·疑问
在撤离现场过程中,如果当事人逃逸,另一方当事人怎么办?
另一方当事人应记清逃逸方的车型、车号、逃逸驾驶人特征等基本情况,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拨打“122”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到现场进行处理。
根据“办法”规定,逃逸方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
对投保商业车损险的受害方的车辆损失,由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先行赔付。案件侦破后,由保险公司向逃逸方赔偿。
当事人如何对损失赔款自行协商解决?
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双方自愿放弃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就损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场赔付现金当场结案。当事双方可填写《协议书》记录协议内容及赔偿履行情况,并作为证据留存。
无责方当事人不要求赔偿的,如何处理?
对于无责方当事人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的,为了保证全责方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无责方也需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协议书》。
本版文并摄/记者 白冰
事故发生
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
下车相互记下车牌号和联系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应立即报警,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1.车辆无号牌的;
2.驾驶人无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的。
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拖移其车辆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互相查验驾驶证和保险凭证
有下列5种情形之一的,驾驶人应标划现场,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1.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2.无检验合格标志的;3.无交强险标志的;4.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5.一方逃逸的。
与对方共同商定
事故赔偿责任
无责方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也应向其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并记录报案号
共同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没有协议书,可以书面形式记录事故及双方信息)
双方都有责任的
双方共同到就近一家保险公司定损
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
共同到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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