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记者顾瑞珍、艾福梅)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了主要污染物减排10%,主要是指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对于其他污染物如何进行控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13日做客中国政府网时指出,湖泊治理除控制化学需氧量外还需控制重金属、氮、磷等污染。
“对于其他的污染物质,国家也要求进行控制,这都体现在一些专项规划之中。”张力军举例说,比如在湘江流域的防治规划中就明确,除了要控制化学需氧量之外,还要控制重金属的污染,对所有的湖泊都明确了要控制氮、磷。此外,环保总局还要求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针对各地污染状况的不同,确定主要污染物的不同控制目标。所以对于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的控制是全国性的,对于其他污染物质的控制是根据各地区和各流域环境质量的不同,再确定一些其他需要控制的污染物。
张力军说:“太湖湖体中的氮、磷浓度是比较高的,这些年太湖的治理使太湖水质局部有所改善,但是改善的指标主要是化学需氧量,氮、磷污染还有加重的趋势,这也是蓝藻暴发的人为因素所在。”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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