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福园主体建筑群
海口晚报网6月13日讯:
海南定安福园,曾经是海南省殡葬业的“明星企业”,被誉为全省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的典范企业。然而,定安福园因“卖‘活人墓’”于2007年2月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定安县委、县政府专门组成了包括15个部门负责人参与的19人整改领导小组,对定安福园的问题展开调查、整改,随后公司董事长邢永民被刑拘,公司帐号被冻结,公司经营紧急“刹车”。
昔日名震一方的定安福园,光芒迅即熄灭。如今,4个月过去,调查尚无最终结果;部分客户仍不断上访,有的要求“退还购墓款”,有的要求“福园恢复经营”以保障已使用墓园客户的正常权益。定安县及海南省民政部门,对定安福园问题讳莫如深,谈“福园”色变,整改工作陷入谜局。
目前,定安福园仍在“停业整顿”中,企业基本瘫痪,7成员工辞职离去,余下员工已有5个月没有领到工资,大都心生去意。
眼睁睁看到一个企业濒临灭顶之灾,从省到县、镇和村,从各级相关领导到各有关部门,从公司员工到当地村民,从客户到同业人士,心中都有各自的感慨和忧虑,并不约而同地关注这样一个问题:定安福园将何去何从?
一、祸起“卖‘活人墓’”
2001年6月,经海南省民政厅批准,定安县民政局和海南泰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天实业)签订协议,双方在定安县黄竹镇叶田村西坡荒山上,合作兴建殡葬改革项目“定安福园”陵园。为此,双方还专门成立了定安福园管理有限公司,主投资方泰天实业法人代表邢永民出任董事长。
2002年底,定安福园主体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定安福园的立意,是要在海南尝试“将公墓建成公园”,因而在园区建设中,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试图营造一个园林式、服务功能齐全的现代化陵园。在此后4年里,定安福园每年的年审成绩,在海南同行业中均名列前茅。2006年2月召开的全国“绿色殡葬与和谐社会”研讨会,3月召开的海南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暨缅怀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倡导火葬50周年座谈会,均组织了与会政府官员和企业负责人集体参观定安福园,观者称赞它是“海南公墓的典范”。
邢永民(中)陪同国内同行参观定安福园(图片由定安福园办公室提供,翻拍)
定安福园曾发起支持海南殡葬改革签名活动(图片由定安福园办公室提供,翻拍)
在当时政府的眼中,定安福园是当地的骄傲。在定安县政府网站上,是这样介绍的:“定安福园建址在定安县黄竹镇,是定安县政府立项、省民政厅批准、国家民政部审核备案的海南省殡改示范项目,是海南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窗口。由定安县民政局与海南泰天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和经营,是一个具有旅游、观光、休闲、祭祀,融中华传统文化(道、佛、儒)与殡葬文化为一体的多功能现代生态艺术陵园。该工程是海南省积极响应民政部‘大力实施殡葬改革’而推出的一个利国利民的环保项目。”
定安福园园区牌坊
然而,“明星企业”的背后却潜藏着危机。
公墓的墓穴格位是一种特殊商品。民政部在1998年5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中规定,“严禁传销和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要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火葬区)或死亡证明(土葬改革区),提供或出售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但是,定安福园在销售环节上却闯了“红灯”。
经营初期,定安福园未按照民政部的规定程序,不需死亡证书就向社会预售大批墓穴格位。2007年2月2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墓穴竟成“原始股”》为题,曝光了定安福园违反规定预售墓穴、以高回报率吸引尹再生等人“炒买炒卖”墓穴的问题。据该报道披露,光尹再生等109人就购买了投资型墓穴529个,涉及金额577.89万元;定安福园共售出墓穴2300多个,其中有1300多个属于投资型墓穴。
“焦点访谈”的曝光,在海南省引起强烈反响。海南省委省政府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对定安福园“炒买炒卖墓穴”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整改。
二、进入“整改”,定安福园陷入崩溃边缘
不过,定安县民政局局长周世兴向记者证实:“事实上,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以前,民政部门在2006年底就已经开始对定安福园的问题进行调查、整改,而定安福园在此之前就开始陆续清退了1600多万元违规预售墓穴款。”据了解,定安福园当时还正在筹款,准备清退余下违规销售款。“焦点访谈”曝光以后,这个过程随即中止,代之而来的是严厉的处罚和处理措施。
“焦点访谈”曝光后,定安县委、县政府对定安福园的问题十分重视,于2月5日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中宣传、民政、公安、国土、工商、司法、审计、纪检监察、法院和检察院等15个部门19名负责人组成的“定安福园违规销售墓位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改小组)”,对定安福园的问题展开调查。3月16日,定安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为由,刑事拘留定安福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邢永民等4名公司高管,并查封定安福园所有资料和账号,停止定安福园的一切经营活动。4月20日,邢永民以涉嫌“非法经营”和“虚报注册资本”两项罪名被批准正式逮捕。
定安福园公墓区
据各地报道,近年来,国内违规销售墓穴格位的现象屡有发生,如民政部在2001年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紧急通知》中就称:“近几年来,违规销售公墓穴位特别是骨灰存放格位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一直存在。严重的地方,已经引发群众大规模上访和闹事。继江苏、广东、四川出现这种情况之后,最近河北也发生同样问题,不满群众连续大规模聚集民政部和北京其他党政机关上访。从各地情况看,这种现象并未从根本上扼制,甚至有可能产生连锁反应,引起更大范围的混乱。”据了解,此种现象在海南殡葬行业也不同程度存在。定安福园案经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爆光后,便成为另一种典型,也成了海南违规销售墓穴第一案。为解决和处理好这件在海南省内尚无先例的案件,定安县民政局又组织整改小组部分成员从5月底到6月初,到北京和广东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当地处理类似问题的办法。
目前,整改小组经过4个多月紧张的调查和审计,尚未作出定论。有关部门向记者强调:“现在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要等待法律作出结论”。
6月初,记者前往定安福园墓区,这里已经没有往日的繁盛,可谓“门可罗雀车马稀,香尽烟绝宾客空”,一片萧条凄凉景象。据尚留守的定安福园办公室主任邢鹏飞介绍:“7成员工已经辞职,目前园区职员只有10余人,而且已经近5个月没领到工资,再这样下去,剩下的人在6月底也会走掉。”据邢介绍,目前园区入葬的墓穴格位近300个,其家属包括许多海外华侨,得知董事长被“抓”,纷纷打电话来,对墓园的维护问题表示担忧。
邢鹏飞说,为保证已入葬墓位不遭到破坏,眼下园区仅剩的4至5名保安,还要尽量保证巡逻。但由于长期得不到应有工薪,这些保安也已经向公司表示,6月底将辞职。
此外,尚未得到清退款项的部分投资型墓穴购买人和已经入园的葬户亲属仍在分别上访。据有关证据证实,在以投资者身份具名的一份“109人上访签名册”中,约40人发出声明,表示自己的签名系他人代签,或者自己根本未曾购买墓穴而被人假签名,有的人甚至去世多年,名字却出现在该上访签名册上。定安福园事件,还波及到园区所在的黄竹镇叶田村。该村村民也多次集体向整改小组反映问题,因为村里的公路修筑和维修,以及每月6000多元的水电费用,此前都一直由定安福园负担。他们担心,定安福园目前再无力负担,村中随时可能面临着断水断电的威胁。
据定安福园办公室主任邢鹏飞透露,邢永民为了尽快化解问题,并让企业摆脱困境,曾提出过取保候审申请,但未获得整改小组同意。
三、清退工作为何难以为继?
定安福园违规销售墓穴格位,始于2002年。
据定安福园内部人士说,最初,定安福园部分销售人员将墓穴分为使用型墓穴和投资型墓穴两类。对投资型墓穴,销售人员以许诺一定期限内公司将“原价回收”、“加付增值红利”和“提成”等方式,诱惑客户购买。
2003年底,定安县民政局和定安福园高层开始注意到这种“乱宣导、乱承诺、乱发展销售队伍”的现象,定安福园曾一度停业整顿。公司董事长邢永民在后怕之余,开除了若干名经营管理人员,同时展开对所有购买投资型墓位的客户进行清理退款工作。
据了解,定安福园总共需要清退的投资型墓穴购买款约3000万元。截止2006年12月,定安福园已清退1641万余元,平均每年清退500余万元,尚未清退的款额为1000余万元。正在定安福园筹资准备清退余下款项时,“焦点访谈”曝光,董事长邢永民被“抓”,丧失了融资能力的定安福园被迫中断清退工作。由于销售墓穴款中的1000万元已经投入园区内观光项目“明清街”建设,尚未收回投资,因此在定安县公安局查封定安福园账号时,公司账户上仅剩12万元。
为解决剩余1000余万元的清退款,定安福园先前曾计划采取产品置换和出让股权等清退方式,即用价格相对较高的墓穴产品置换客户手中价格相对较便宜的墓穴产品,让客户手中的投资型产品转化成为使用型产品。“这在内地处理类似问题时,已有先例。”曾赴内地考察的一名成员告诉记者。定安福园当初估计,这样可消化900余万元的清退量,整个清退工作可望短期内完成。
不过,对剩余1000余万元的清退量的说法,海南省民政厅和定安县民政局有关人员并不认同。他们认为,除了已经使用的近300个墓穴外,定安福园所售墓穴格位不管是使用型的还是投资型的,基本都属于违规“预售”。违规销售总收入约6500万元,除去已经清退的1600多万元外,还有近5000万元需要清退。他们向记者表示:“目前的关键问题是融资,如果5000万元清退款的问题解决了,基本上也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然而福园办公室主任邢鹏飞却焦急地告诉记者:“可问题是,目前公司账户被冻结,董事长要求取保候审又不被同意,谁愿意与一个在看守所里的人谈融资问题呢?所以这个事情就陷入了困局,调查又不出结果,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企业最拖不起的就是时间,对违规企业的整改,总不能就把它活活整‘死’吧?”
四、出路何在?将社会震荡最小化
据定安县民政局一名赴内地考察人员介绍,内地处理此类事件的办法一般是三种:一是公司经整改后继续经营,并督促其自行解决清退问题,二是拍卖墓园资产,三是政府收购(或接管)经营。据悉,3月19日民政部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司巡视员左永仁在定安福园调研时,也曾提出过解决思路,据当时在场人员所闻,左永仁提出的解决意见与上述意见基本一致。
现在,以什么方式解决定安福园问题,是各方都在关注的焦点。记者在与多方人士的接触中了解到,比较普遍的意见是,可以将引起的社会震荡最小化,让政府、企业、墓穴购买人和村民各方都能减轻压力的办法,才是最佳选择。
许多受访人士谈及此事,不约而同提到一个疑惑:定安福园的的涉案经营行为到底是“非法经营”还是“违规经营”?为此,记者走访了法律界人士。
据法律界人士解释,定安福园的行为中不具备“非法经营”的要件,邢永民及定安福园的问题,违反了民政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属于“违规”而非“非法”。记者在走访殡葬业人士和部分政府部门内知情人士时,他们透露,老年人在生前就预订好墓穴的现象,在国内殡葬业是普遍存在的;而海南省直至目前甚至连死亡证的范本都没有,一般凭借的是不同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购买墓穴,这些情况,也是定安福园未按规定出售“活人墓”的客观原因。因此,较多人士认为,定安福园的做法是一种违规经营行为,对违规企业应当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后,允其继续合法经营,完成清退工作,消弭墓穴购买人的担忧和不满情绪,以实现政府、企业和墓穴购买人“三赢”的结果,是为上策。
就此见解,记者查询了民政部2001年12月2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紧急通知》,其中专门提到“凡存在不实宣传、未能严格凭死亡证或火化证销售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等现象的经营性公墓,要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改正,经验收合格后,重新履行开业审批手续”。看来,这样的处理办法,也是基于“违规”的定性来处理的,是一个正当依据。
目前的定安福园墓区一角
如果采取其他解决办法,据法律界人士分析,一则可能导致资产贬值,二则关键是存在着明显的法律障碍,难以行得通。此外,据记者了解,目前已经有一种说法:“违规购买墓穴者也要相应承担经济损失”。那么更加令人担忧的“后遗症”是:其他办法如果导致墓穴购买人的权益缩水,那么社会不安定因素将无法消除,反而可能激化矛盾。如果这种局面出现,将如何化解?
据定安福园办公室主任邢鹏飞反映,邢永民曾在5月9日呈交的《取保候审申请书》中说,定安福园的一草一木都是自己设计和投资的,希望能取保后筹措资金,继续开展清退工作。
由于曾经做过胆囊切除手术,在看守所里健康状况日益恶化的邢永民,向政府表示的是一种知错即改、将功赎过的良好愿望,还是一时虚应、急于出外就诊的托词,记者无意求证。但是,定安福园员工已经好几个月没有领到工资,即将全部辞职的问题,是个迫切的现实问题;而绝大多数员工已经辞职,将导致已经安放入园的逝者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墓区墓碑破损、墓穴失窃等混乱局面随时可能发生的现实,也很严酷地摆在面前。由于墓园的特殊性,一旦发生此类情形,数百名丧户家属,其中包括来自美国、新加坡、日本、马来西亚和澳大利亚等地的广大华侨,必将群情激愤,引发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假如问题久拖不决,公司“关门”,绝大多数没问题的客户也将变成问题客户,最终的社会“包袱”,各方将可能要用更大的精力和代价来承受。
在采访中,有人向记者焦虑地发出一声叹息:“企业最拖不起的,就是时间。”也许,我们还记得起“深圳速度”中的一句话:“时间就是金钱”。那么,定安福园事件何时水落石出?定安福园何去何从?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我们将翘首以待。
(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