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出血当成脑血栓治
32岁女子病危
32岁的孙丽华静静地躺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神经内科的ICU重症监护室内。从5月31日至今,她是一直处于昏迷、无意识的状态。她的双父母亲孙文平夫妇蜷缩在医院的走廊内,看着医院下发的病危通知书,两位老人认为普兰店市老年病医院(以下简称老年病医院)按照脑血栓治疗因高烧住院的女儿是错误诊断、治疗,“"我们觉得老年病医院根本不具备高端的医疗条件、措施,他们应该为我闺女女儿的现状负责!”"
事件 脑出血当成脑血栓治了好几天
日前,记者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神经内科重症监护室外的走廊见到了孙文平夫妇。
孙丽华7年前曾有过一段病史,医治后在回家休养,但是左手活动不灵。今年5月25日,孙丽华出现高烧、左侧肢体偏瘫症状,经人介绍到普兰店市老年病医院进行救治。“"这个医院没有CT设备,当时接诊医生让人领着我女儿到普兰店市中医医院做了CT扫描。回到老年病医院后,医生告诉我们,女儿的病状是‘'回峰’',就是说女儿又出现脑血栓症状,并坚持让我们在该医院治疗。”"
5月26日清晨,孙丽华告诉父母打过点滴后觉得身体不舒服,后来就出现意识不清症状。医生表示脑血栓‘'回峰’'症状可能导致病人死亡,让我们为女儿的后事做准备后事!”"孙文平孙文平要求转院治疗,但是遭到主治医生的反对。
5月29日早晨,孙丽华高烧40度,呼吸困难,并有痰。“"我眼看着女儿要死了,找到医院负责人,强烈要求转院,这样才把女儿转到普兰店市中心医院,在该医院做了CT检查后,医生确诊女儿是脑出血,不是脑血栓,建议女儿必须转到大连市内的医院进行救治,否则生命不保。”"
说法 院方称借5000元只是出于同情
事后,孙文平曾几次找院方负责人交涉。据其称,开始时院长刘刚的态度还可以行,“"刘刚说,让我放心给女儿治疗,他会承担救治女儿的部分费用。等我去拿钱时,院方口风变了,称给我钱是出于同情考虑,并坚持让我打了欠条。”"
院长刘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孙丽华入院时的CT看,,确实看不出有脑出血现象,经住院观察,医生认为她是脑血栓‘'回峰’'症状。,第二天,患者出现脑疝症状,为了对患者负责任,我们还请来了大连脑神经方面的专家,专家到普兰店后,表示患者必须再次做脑CT检查,但当时患者已经不能随意搬动,是我们建议患者家属转院治疗的。”"
刘刚称“在患者治疗期间,我们按照脑血栓治疗的药品中有丹参,丹参的药效是活血化瘀,孙文平怀疑我们用药导致他女儿的脑出血症状。”"
刘刚表示,丹参的药效本身是活血化瘀,但也有促进吸收、治疗脑出血的作用。
刘刚建议孙文平走法律程序。“"我们不能保证在救治患者的过程中是百分百无责任,如果法院判我们医院错了,我们愿意承担责任。”"“"我们是发扬人道主义借给孙文平5000元钱,后来孙文平又来找我们要钱,认为我们诊断、用药有失误,我们不能接受。”"
记者就脑出血和脑血栓的治疗方法咨询大连市医疗界一位专内人士。这位专业人士认为,治疗脑血栓和脑出血的方法是完全相反的。“就脑血栓治疗来看,用丹参等药品是正常的,因为丹参有扩充血管、融栓的作用。可是脑出血就不能用丹参,必须用一些收缩血管、,降颅压的药品。不能排除患者在治疗当中因丹参的刺激发生脑出血的症状。”
声音 孙文平可依法维权要保存好病志
大连市卫生局一位工作人员建议孙文平现在要保存好手中的病志,“"一旦走上司法程序,这些病志是他依法维护权益的证据。”“孙文平可以采取两种维权方式,一是和院方协商,争取和院方就赔偿达成一致。二是孙文平还可以找普兰店市卫生局医政科,由有该部门向大连市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医学会和卫生系统没有隶属关系,会做出真实的鉴定。”"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医疗事故的鉴定要有三个要素,首先是医疗过失行为,其次是损害后果,第三要素是医疗过失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必然关系。大连医学会的相关专家队会对遵循以上原则做出鉴定。
“由于目前孙丽华还没有做医疗鉴定,所以我们不能认定她现状就是医疗事故,但大连市卫生局对此会非常重视,我们接下来会调查、了解此事。”"工作人员表示。A09a(本报特别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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